导学教师(辅导员)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一、聘用
1.临时工作人员(5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熟练掌握开放教育学生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待遇:与学校签订临时聘用劳动合同。
2.正式职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有两年以上中等以上学校管理工作经历或在校期间担任过团委、学生会等学生干部)
待遇:按照学校人事处要求实行管理。
二、职责
(1)负责学生管理档案(含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学生在校奖惩记录、学生集中实践毕业作业、学生毕业证等)的建档、归档工作。
(2)负责学生学费、教材费、综合费等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3)负责课表发布和调课通知工作。
(4)负责学生课程注册、教材征订、发放工作。
(5)负责学生课程免修、免考受理上报工作。
(6)负责建立和记载《班级日记》,督促学生参加面授课和网络课。记录学生日常到课情况,订书情况,教师到课情况,统计和记录相关教学和学生事项。
(7)负责形考作业册以及教师批阅形考成绩的收集上缴工作。
(8)负责学生考试通知单的发放工作,做好学生考风考纪建设和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9)负责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及考试成绩核查工作。
(10)负责组织学生毕业作业环节的组织、论文收交,答辩和成绩整理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学生毕业申报工作。
(12)负责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反馈工作。
三、日常管理
周一至周五 15:00-19:40;
周六、周日上午08:00-11:50 下午13:00-16:50 晚上17:20-19:40(具体时间随管理的班级而定)
承担学院日常管理工作的导学教师随学院日常工作时间。
每天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
导学教师(辅导员)工作暂行条例
1、为建设优良学风和校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使广大学生成为德育合格、学习勤奋、基础扎实、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实践能力强的合格人才,制定本条例。
2、 导学教师(辅导员)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保证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3、抓好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针对成人业余学习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进公寓、进课堂。
4、搞好班级组织建设,指导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5、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收集学生对学校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
6、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的管理和教育等工作。
7、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与研究,每学年要撰写一篇专题文章(工作总结、调查报告、论文等),进行交流。
8、全面负责班级的教育工作,与各任课教师协调一致,指导学生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学好各门文化课,提高专业技能。密切任课教师与班级学生之间的关系,及时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及其它信息向任课教师反馈。同时注意收集就任课教师对本班学生的有关要求及学习风气、现状等信息。
9、加强班级管理,致力班风建设,从学生出发,对学生全面严格要求,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学生的道德意识,注重于团结、奉献、实干精神的培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开创一个优良的环境。
10、深入学生,熟悉掌握学生个人各方面信息(如心理障碍家庭情况等)或特殊困难(如贫困)者,要及时排解或立即反映,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处理,必要时要积极与家庭等方面取得联系,做好工作。
11、根据学院学生支持服务中心的工作计划,导学教师开学前要写好班级工作计划,期末进行学期总结。
12、探索教育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就导学教师工作向学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3、作好桥梁作用,对一些重要问题及时与科室领导及学院领导沟通。
14、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注重进行对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
15、工作原则和方法
(1)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
要从学生特点出发,进行工作和教育活动。要讲求思想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2)正面教育,积极引导的原则
寓教育于活动和管理之中。要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对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不要进行简单的批评压制,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原则
对学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工作中要发扬民主作风,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
16、工作制度
(1)会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开展班级有计划的各项工作。
(2)记制:及时将学生班级各方面的情况如实、完整地记入班级日记,建立班级的完整记录。
(3)系制:与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学生情况、听取意见、取得支持,发挥导学教师对学生教育的积极作用。
(4)课制:要对所带班级进行随堂听课,听取任课教师的意见,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5)会制:参加由学生支持服务中心召集的每周一次的导学教师工作例会,汇报工作,交流经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接受新的工作任务。
导学教师(辅导员)考核及奖惩办法
1.导学教师(辅导员)应严格遵守大连电视大学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规范职业行为,遵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每天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除规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不得无故旷工,病假事假履行请假手续。
3.有下列过失行为视情节扣除相应工资:
(1)未按规定内容和时间建立学生档案影响后续工作,扣除工资50元;
(2)每学期初未及时办理学籍异动造成学生数不实影响后续工作,扣除工资50元;
(3)未按规定时间为学生办理课程注册、随考报考影响学生考试,每人次扣除工资50元;影响学生毕业的,每人次扣除工资100元;隐瞒不报者予以解聘;
(4)未及时准确核对学生信息出现错误影响学生成绩,每人次扣除工资50元;影响学生毕业的,每人次扣除工资100元;隐瞒不报者予以解聘;
(5)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学院布置的相关工作,影响学院工作的,扣除工资50元;
(6)没有认真填写《班级日记》,扣除工资100元;
(7)服务态度恶劣,与学生发生口角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工资100元;
(8)经查证属实的学生投诉,扣除工资100元;
(9)没有通知学生上课时间变更的,扣除工资200元;
(10)所管理班级(专业)学生初次毕业率低于学院平均及格率的,扣除工资200元;
(11)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工资30元,一个月累计超过三次予以解聘;病假事假一次扣除工资50元;旷工一次扣除当月一半工资,一个月累计旷工两次予以解聘。
(12)有其他过失行为影响学院工作的,参照上例规定酌情处理。
4. 有下列情况且严重者取消任职资格(通报批评):
(1)除学校规定收费项目外以其他名目和理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2)学生面授课到课率多次过低(连续两学期排列倒数后两名);
(3)学生教材订书率多次过低(连续两学期排列倒数后两名);
(4)学生考试违纪率多次过高(连续两学期排列前两名);
(5)学生投诉的问题属实且严重;
(6)一学期两次没有通知学生上课时间变更。
(7)私自卖书给学生。
(8)向外单位推荐学生。
5.奖励办法:
为调动导学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年末进行年终考评。考评优秀者学院给予奖励。
关于建立《班级日记》的有关要求
记录班级日记是学院落实导学教师(辅导员)工作职责,掌握导学教师工作实绩,促进导学教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措施。《班级日记》是学院掌握学生信息,教师教学纪律信息、记录工作进程,落实教学过程的重要载体。
一、《班级日记》按班级(专业)配备。
二、《班级日记》是导学教师实际工作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学院考核导学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要求导学教师亲自填写,认真完成。
三、每学期结束时,学院对《班级日记》进行综合检查并作为导学教师考核内容。
四、《班级日记》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学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学生班级专业规则实施计划、学生面授课到课率、学生订书率、教师到课情况、学生照片、班级年度工作计划、班级支持服务记录,本学期注册人数、转入(出)人数、休学人数、退学人数、未毕业学生情况、学生作业上交情况、学生考试违纪情况、学生特殊情况记载、本科学生网考申请学位等登记情况。
关于建立《学生档案》的有关要求
《学生档案》是学院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学生支持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导学教师(辅导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学生档案包》建设,学院特对如何做好这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生档案应一生一档。
二、学生档案应包含如下内容:
1.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招生入学报名时填写);
2.学生学期选课、报考、缴费记录等;
3.学生学期考试成绩;
4.毕业作业;
5.毕业生登记表;
6.毕业证。
三、导学教师应按要求建好学生档案,学院每学期期末要对学生档案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学生档案》建设情况将作为导学教师班级管理有效性的依据之一。
四、学生毕业时,《学生档案》随学生带走。
五、导学教师在建设学生档案、做好学生管理的同时,发现有需要改进之处,或者有创新管理的建议,可以与学院沟通,以更好的做好学生支持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