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规章制度 >> 岗位职责 >> 正文

关于印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一体化方案(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3-19   来源:   浏览次数:
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教学资源
一体化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开放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
质量,实现开放教育创优提质目标,提高服务大连市全民终身
学习能力,落实 “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和“国家开
放大学系列评估评价指标体系”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融合发展的新理念,以提高人才
培养质量为目标,通过整合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不
断规范开放教育教学过程,推动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的人
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开放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
开放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满足求学者学乐需
求,为“两先区”建设和人才强市提供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赋予二级学院新的功能,推动两类教育资源共享共用。通
过开展教育教学规律、教学规范培训,提高两类教师思想认识, —3—
提升教师两类教育的教学能力。加快融合速度,构建价值认同
的文化共同体、协同发展的师资共同体、有效衔接的学生学历
共同体。研究制定统一的教师职责标准、职称评审标准、教师
业绩评价标准,推进两类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深度融合。
二、工作思路
(一)教学管理模式一体化
基于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不同特点,在专业管理、课程管
理、网络教学团队建设、面授教学与在线教学等方面,实行教
学管理一体化。开放教育处负责开放教育系统建设,对全系统
办学及教学过程进行督导、检查、评价、反馈,制定开放教育
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课程安排。开放教育直属学院负责
开放教育的系统教学工作及学习支持服务、开放教育的专业、
课程和网络教学团队建设和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各二级学院
按开放教育处下发的教学任务配备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责任
教师,完成相关教学任务。
(二)教学资源共享化
推进两类教育的各类资源统筹共享使用。建立学校师资、
课程资源、实训基地统筹使用管理配套制度,明确资源使用中
的管理责任及流程。职业教育可以使用开放教育的有关学习资 —4—
源,运用远程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开放教育借力职业教育
教学资源,整合开放教育教学内容,增加实习实训、模拟仿真
教学,提高开放教育学生的职业素质及技术技能。
三、工作任务
1.专业建设。开放教育处牵头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
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开放教育直属学院组织教师
参加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实施方案,配合开展专业建
设,并选派专业负责人。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配合开展专业
建设,选派相关专业负责人。
2.网络教学团队建设。开放教育处牵头制定网络教学团队
考核方案、网络教学实施团队方案。开放教育直属学院制定网
络教学团队组建计划,选派网络教学团队负责人,牵头组建网
络教学教学团队、网络教学实施团队。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开放教育直属学院需要选派网络教学团队负责人,参加网
络教学团队的组建,根据团队分工,配备责任教师、辅导教师。
3.教学组织。开放教育处负责制定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及
每学期的开课计划,指导教学工作。开放教育直属学院根据专
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及每学期的开课计划,负责安排课程责任教
师,负责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开 —5—
放教育直属学院教学需要安排课程责任教师。
4.实践教学。开放教育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下发实践教学
工作要求。开放教育直属学院牵头建设实践教学基地,按照工
作要求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开放教
育直属学院教学需要选派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5.课程考核。开放教育处负责开放教育课程的考核组织与
实施,包含考点的审批、考场安排、考核命题等。开放教育直
属学院负责课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包含课程考核的命题及试卷
的评阅工作等。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相关教师参加试卷
评阅工作。
6.质量保障。开放教育处牵头建立质量评价体系,组织教
学督导、监控与评价工作。开放教育直属学院按照质量评价体
系要求,建立并落实自检自查制度,开展教学督导、监控与评
价工作。
7.业务培训。开放教育处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教务业务的研
讨和培训。开放教育直属学院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教务业务
的研讨和培训,根据需要组织系统内二级培训。各二级学院(教
学部)组织相关教师参加研讨和培训。
8.教学研究。开放教育处组织开展系统教研教改工作,包 —6—
括人才培养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研究。开放教育直属
学院负责组织教师参加教研教改工作。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组织相关教师参与教改研究。
9.工作量认定。开放教育处根据每学期教学检查结果和学
院提交的教学工作量对学院和教师的工作量进行考核、认定。
开放教育直属学院根据《大连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师教学工作
量认定方案》对教师工作量认定并提交开放教育处。
四、工作流程
1.任务下发。每学期末,开放教育处根据全系统选课数据
下发下学期的开课计划。开课计划下发至开放教育直属学院。
开放教育直属学院根据开课计划配备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责
任教师;并把需要二级学院(教学部)提供配备的专业责任教
师和课程责任教师明细下发到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二级学
院(教学部)根据《大连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师教学工作量认
定办法》,选配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责任教师,提交至直属学
院;直属学院安排下学期课表,提交开放教育处审核;审核通
过后下发课表。开放教育直属学院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按
课表进行教学准备。
2.教学准备。专业责任教师按照《大连开放大学专业责任 —7—
教师工作规范》落实本学期的工作,课程责任教师按照《大连
开放大学课程责任教师工作规范》对本学期所负责的课程进行
网上资源更新、准备教学讲义,安排全系统课程教研会,更新
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核的试题库;开放教育直属学院组织相关
网上资源应用培训。开学前开放教育处对国开学习网资源更新
进行督导检查下发检查结果到开放教育直属学院和各二级学
院。
3.教学实施。开放教育直属学院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每学期课表对开放教育的学生组织教学,采用“线上+线
下”的混合式教学,线上教学应用“团队+直播+网课”教学模
式;线下应用面授课教学模式。
4.教学总结。每学期末网络教学团队负责人、专业责任教
师和课程责任教师提交学期工作总结到开放教育直属学院和
相关二级学院(教学部),由学院统一提交开放教育处,开放
教育处组织检查工作。
5.教学检查。开放教育处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
合,实地考查、网上考查、书面材料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教
学检查,对教学检查结果通过教学简报的形式进行发布。教学
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和教师工作量认定的依据。 —8—
五、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开放教育与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一体化工作专
班,专班组长由分管开放教育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开放
教育处、开放教育直属学院、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人组
成。工作专班建立联络机制,定期研判教学资源统筹使用情况,
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共享、融合。
2.学校出台二级学院(教学部)承担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相
关配套激励机制、政策以及考核办法,纳入教学单位绩效考核,
并实施质量监控。
附件:《大连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
(试行)
—9—
附件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
(国开教〔2021〕1 号)和《大连开放大学专业责任教师工作
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开放教育教
师承担教学任务和教学活动予以评价,规范开放教育教师教学
工作量(以下称教学工作量)认定标准,结合开放教育工作实
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适用范围
符合学校规定,承担开放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内容
课时是教师课堂授课(含线上直播课程)教学实站讲台时
间的计量单位,学时是教学工作量的计量单位。教学工作量是
指承担开放教育教师完成课堂面授、线上直播、线上答疑、毕
业论文(设计)及答辩、专业和课程责任教师等各种教学工作 —10—
量化的合计。
三、课程教学课时的认定
1 学分课程:2 次课堂面授+1 次线上直播+线上答疑;
2 学分课程:2 次课堂面授+4 次线上直播+线上答疑;
3 学分课程:2 次课堂面授+7 次线上直播+线上答疑;
4 学分及以上课程:2 次课堂面授+10 次线上直播+线上答
疑。
其中:课堂面授:2 课时/次;线上直播:2 课时/次;
注:每学期专职专任教师授课门数不得超过 4 门课程,其
他教师不得超过 2 门课程。
四、教学工作量定额及核定
(一)教学工作量标准定额
教学工作量的标准定额为:360 学时/年。
注:此标准定额适用于全年承担开放教育教学教师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 G 的计算方法为:G=∑Gi(i=1,2,3,……)
式中,Gi 为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管理工作量的各教
学环节的教学工作量。
(三)课堂教学工作量核定 —11—
课堂教学学时=课堂面授课时+线上直播课时+线上答疑学
时。其中: 线上答疑学时:5 课时/门
(四)教学管理工作量核定
1.专业责任教师年教学工作量:30 课时/专业。每个专业
配备 1 名专业责任教师。
2.课程责任教师年工作量:15 课时/门(每学期 7.5 课时/
门)。其中,专职专任教师每学期不超 4 门、双肩挑教师每学
期 2 门。
3.网络教学团队建设工作量为 30 课时/年,由团队负责人
分配,其中负责人工作量不低于 50%。
4.指导、答辩、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量按照
3 课时/生计算,其中学位论文指导教学工作量按 5 课时/生计
算。每位教师每学期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 15 人。
5.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含线上远程答辩)教学工作量按照
“学生数×1 课时/答辩小组成员数”计算。
五、其它
1.线上直播课按照《大连开放大学在线直播课教学管理规
范(试行)》考核;
2.线上答疑按照《大连开放大学线上教学管理办法(试 —12—
行)》考核;
3.专业责任教师按照《大连开放大学专业责任教师工作规
范(试行)》考核;
4.课程责任教师按照《大连开放大学课程责任教师工作规
范(试行)》考核;
5.网络教学团队按照《大连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团队考核方
案 (试行)》考核;
6.指导、答辩、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按照《大连开放大
学开放教育综合实践环节管理办法(试行)》考核;
7.本办法由学校开放教育处和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